第197章 第197章

    第197章

    钟应梦到了前世离开剑塔之后的事。

    那个时候,他年岁比如今稍大一些,因为咬了神君尸骸一口,魔族血脉苏醒,激发了神通。

    初初得到神通之时,他不仅无法控制血脉,连灵力也无法使用,乍一眼看去,像一位魔界最低等的魔族。

    除了脸好看些,一双眼睛是金色的外,便在无出奇之处。

    钟岳接他出剑塔时,他根本不敢让便宜爹爹见到他的样子,因此以斗笠遮掩了容颜,然而黑纱能掩盖金色的眸子,却无法遮掩他身上的魔族气息。

    原本该扑上来抱住他的钟岳呆在原地,楞楞的瞧了他许久,念出了一个名字。

    “逐晏……”

    随后,捞起了他一缕长发,发丝青墨,并非血红之色,钟岳方才恢复正常,拉着钟岳离开剑塔时说道:“心肝儿子,从现在起,你住在剑岛,跟我住在一起。”

    钟应心绪繁杂,默不作声。

    之后,他趁着一个空档,直接溜出了剑岛,离开了玉馨书院。

    他当了二十年的道修,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自己成了魔族。以往他还能告诉自己,他跟道修没什么差别,现在却再也无法欺骗自己。

    他!就是魔族!

    继续待在便宜爹爹身边,只会害了他。

    离开玉馨书院后,因为无法使用灵力,钟应跑了几天,也没跑出多远,只能在一家小客栈休息一晚,在继续东躲西藏。

    以往他住客栈,都是大大咧咧坐在二楼最好的位置,点最名贵的菜,听着台上的小曲,这一次,却早早进屋,紧闭门窗,吃食都让人送进来。

    金乌西沉,晚霞绚丽至极,猩红似血,连空气都弥漫着血腥味。

    钟应察觉到不对,推开房门,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血液从店家身体溢出,形成一个小水洼。

    而罪魁祸首揪断一条手臂,咬了一口血肉后,嫌弃的扔至一边。

    是魔族!屠了客栈的是魔族!

    但是,九州地界,玉馨书院不远之地,怎么会有魔族?

    “咦!”那魔族惊讶的望着钟应,“哪里来的混血小崽子?”

    钟应用仅剩的力量,一巴掌将人劈开后,夺命狂奔,却被一脚踢中,撞倒了几张桌子,疼的倒抽冷气。

    拥有一双竖瞳的魔族提起了他,目光阴冷如毒蛇,就要拧断他脖子时,被先前的魔族拦下来:“别杀了,这小崽子估摸着是在修真界长大,被教傻了,等我们事情办完之后,我把他提回魔族,看看能不能激出几分凶性。”

    “若是耽误了风月君的事,连累了我,我就砍死你族几个小子泄愤。”

    钟应被扔在了地板上,又被提包裹一般,被魔族抗在了肩膀上,领回了藏身之地。

    大概以为他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魔混血,那些魔族没把他当一回事,就让他干杂活。

    所谓杂活,便是提着一具具尸骸,扔进血池子里头。

    血池子中邪气怨气汇聚,厉鬼哭嚎声日夜不绝。

    ——这绝对不是魔族的手段!

    不能以实力碾压,一力降十会,钟应动起了脑子。

    魔族简单粗暴,残忍暴戾,却有独特的法门神通,很少有魔族去弄什么邪法,就算学邪修弄邪术,也不可能兴师动众在离书院这么近的地方弄。

    被玉馨书院发现的话,就算能在魔界称王称霸,也会被书院大能追杀成狗玩意。

    那么,血池里养的东西到底是谁的?

    钟应干脆乖乖干活,潜藏数日,终于察觉到了几道不同于魔族的气息——有邪修或者道修踏入了魔族的隐藏之地!

    钟应当时完全是破罐子破摔,想着反正回不去书院,回不到钟岳身边,在这里也遇不到熟人,死了也没人知道,没人看到……胆子就肥了起来。

    他在搬运尸体时,在尸骸中藏了一只喜食血肉、擅长隐藏的地音蜗。

    地音蜗经过训练后,能记录下一切声音。

    魔族出现在此地的原因,悄然揭开了一角。

    断断续续的声音从地音蜗身体中传出。

    “……再过几日,血池中的东西就该活了,你们想好怎么处理了吗?”

    “你放心~我们会收拾的渣都不剩,我的乖女儿和乖儿子饿了许久了,血池里头的邪物……正好给它们填肚子。”

    “吃饱了就该动手了吧?”

    “还要等赤火蝶的回应,我们送了一只赤火蝶进镇魔剑塔中……如果尊上还活着,就万无一失了……”

    这些话,钟应听的迷迷糊糊,可是“镇魔剑塔”四个字,让钟应脊背发寒。剑塔有十,众人的叫法却不同,比如说金玉城那座剑塔,世人通常喊“中州剑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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