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夺蝶

    龙天翔自幼没见过父母,还好庞亚帝国的孤儿院收留了他。自从龙天翔记事起,他就生活在孤儿院了,脑中没有任何关于父母的记忆。

    这座由皇家斥资所建的孤儿院收留了的近三百孤儿。条件还算不错,孤儿饿死的事鲜有发生。而且由于是帝都,常会有贵族为表现其善心,对孤儿院有所捐赠。

    龙天翔的性格天生便有些孤僻,相比一般小孩聚众玩闹,他更愿意与自然相处:想办法捉到蝴蝶欣赏其美丽的翅膀;用捡到的画笔与颜料涂抹出夕阳下的枫林;要么便安静地读一本贵族所捐赠的为数不多的旧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他对这一点体会很深,就像正是从书里他才知道他所生浩的大陆叫天元大陆,共有四个大国:庞亚帝国、奥尔曼帝国、神圣教廷和鲜血之陆——嗯,没有人告诉他这些,除了饭食外,没有人会在这些孤儿身上用心。

    这里的孤儿长到十二岁,就被要求离开,也就是不再为之提供食物,如果这个孤儿仍然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他可以选择在庞亚帝都伦多的皇家福利院用来种植孤儿们食物的田野上工作,为他们的同胞种植粮食。

    这里环境不错,每至夏季,就会飞来许多蝴蝶。

    有一种作物名为楼罗,开很大的花。它有很大的块茎,茎上每隔一定距离便有花盛开,直至顶端,如同层层楼阁。花香四溢,招蜂引蝶。

    在龙天翔十岁那年,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他看到了一只巨大的蝴蝶,几乎有普通蝴蝶的四倍大。它落在花的最顶端,龙天翔想走近看一看,可刚一迈步,它便飞走了。只见舒展的双翼上,花纹奇特,双翼各有一白斑,配合周围的线条,竟似一张人面,双眸似水深沉,龙天翔一时竟有些恍惚,再定睛看时,它却早已飞远了。

    这勾起了龙天翔的好奇心。他回到住处。那是一间百平米左右的房子,木制的地板上到处是单薄的垫子——孤儿当然是没有床的。

    然而当中一个垫子却十分厚实,几乎是周围的五六倍厚,上面竟堂而皇之地铺了薄被,十分扎眼。那是这一届孩子头目的,他虽然只有十岁,可是身体强壮,心眼灵活,在他的带领下,偷东西变得十分顺利,他那豪华有铺盖了正因此而来。

    他因为一双少见的黑色瞳仁,被称为黑眼。他虽强壮,却不恃强凌弱,而是爽快大方,常会帮助别人,很能收买人心,这使得他追随者众多,三百孤儿几乎没有敢违背他意思的。

    龙天翔这一夜并未睡好,脑中翻滚着各种捉蝴蝶的方法。第二天他起了一个大早,来到原野上,用一个破旧的小碗收集了最新鲜的露珠和花蜜。将这小碗放回住处之后,他推开了孤儿院唯一完好的事物——大门,来到了集市上买回了一瓶胶水。

    龙天翔作为一个孤儿,自然也偷盗过,又节省,所以有些积蓄。回到孤儿院后,他将适量的胶水倒在了小碗里,使它有足够的黏性的同时又不丧失香味。

    龙天翔再一次来到原野,找到一棵最高的楼罗,大约到他胸前,并将之拔起,之后用土堆起来,垫高这株楼罗。这是他从昨天那只巨蝶落在了最高的花所获得的灵感,

    一个安静的人,往往有爱思考的特质,不是吗?

    他将小碗中的液体涂抹在花蕊四周,之后伏在了周围的楼罗中,期待着自己的运气。

    刚刚升起的太阳抛弃它最后一分羞涩,开始尽情地给予。蝶儿开始飞舞起来。而那其中展翼几有同类四倍大和巨蝶,实在十分明显。它比其它蝴蝶飞得都要高,如同它们的王者。突然,似乎是注意到那株实在高得离谱的楼罗,它飞了下来,正落在最顶的花上。

    龙天翔心中一喜,却并未起身。他静等着最好时机。

    充足的阳光帮了龙天翔的大忙。迅速干硬的胶水粘住了正在尽情享受的巨蝶。巨蝶发现了不对,开始剧烈地鼓动着翅膀。

    这引起了伏在下面的龙天翔的注意,他知道时机已经成熟,立刻站起身来,将巨蝶的两只翅膀捏合到一起,拿了出来,打算就那么回到住处再细细观赏。

    提着巨蝶的龙天翔刚从后门进入院中,就看见黑眼与一群孩子在追逐打闹。

    龙天翔很少参加这些玩闹,直接就往房子走去。可是他手中的巨蝶太惹眼,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

    黑眼走到了龙天翔跟前。虽然同龄,他却比龙天翔高了近一个头,一头褐色短发,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很有几分英俊豪迈的味道。

    相比之下,龙天翔实在寒碜得多:一头灰色长卷头发,乱糟糟的,虽也眉浓眼大,却皮肤偏白,双目亦灰的,看上去了无生气,只能算不难看罢了。

    黑眼问:“这是什么?你捉的吗?”

    龙天翔点头。

    黑眼说:“能让我看看吗?”

    黑眼与孤僻的龙天翔不熟,因而并非直接就要,用了请求的语气,已经十分客气了。可龙天翔刚捉了这巨蝶,
新书推荐: 穿书女尊,夫郎又茶又粘人 晶体的神秘征程 华夏科技称霸万界,鹰酱躺平了 换亲?好,我嫁冷面军官养萌娃 在提瓦特世界屹立的黄金树 闺蜜双穿,嫁糙汉嘎嘎猛 天诡楼 穿越成60年代小族长的暴爽人生 冷衣 贵妃千娇百媚,只求权势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