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城的夜,并不漫长,等到血月升起,余罪的后人,就会身披血色斗篷,以血之名,洗净罪恶。
古街上,一具接着一具的尸体,化成点点星光,无疑这其中有不少人是诛仙大学的新生。
天空的猩红明月,开始黯淡无光。
暗巷子里,杨封正手持断剑与余罪后人厮杀。
“罪恶,就该被清除,血的使者,会再次降临。”
身披血色斗篷的神秘人的身躯,开始变得透明,最后消失。
阳光照耀大地,荒城的夜,在第一缕晨曦到来,就正式宣布结束。
“卧槽!吓死宝宝了,那身披斗篷的是个啥玩意儿?简直刀枪不入。”
陆通看着消失不见的斗篷人,拍了拍胸脯。
“还好有杨封在,不然我和陆通算是嗝屁了。”
邓鸿滕也是对此心有余悸,对方的修为并不高,可是身上的斗篷却牢不可破。
“糟老头,这事你怎么看?”
杨封对此也是一头雾水,只能求助残仙。
“余罪后人,这荒城原来是那帮家伙的领地,难怪,杨小子,你只需要知道,每熬过一个夜晚,这荒城的灵气便会比之前浓郁一倍,当然这只针对外来者。”
残仙没有给杨封过多的解释,只是提醒杨封抓紧时间修炼。
“小封子,这里的灵气好像变浓郁了?”
说完,顾芊芊也不顾及淑女形象,直接坐地上开始打坐吐息。
“嗯,好像是诶!”
陆通和邓鸿滕也开始修炼,昨晚发生的一切,两人都还历历在目。
“喂!是杨封吗?我是萧温宇,你的同学,来常记包子铺碰个面。”
萧温宇,大夏八大世家之一的萧家大少,本来挺傲气,认为这荒城历练根本算不了什么,可是昨晚上,在亲眼看见同伴,被一只满是血纹的大手,掐死后。
他决定找同班同学,开始商议,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要知道,新生修炼课程的期限是三个月,算上昨天,这才是他们来到荒城的第二天。
在花钱买到关于荒城的部分消息后,萧温宇彻底坐不住了,开始主动联络同学。
商议对策,准备迎接第二个荒城之夜。
杨封在接到电话后,并没有着急赶去,而是等到顾芊芊等人修炼结束后,才赶往常记包子铺。
杨封等人赶到时,剑修1班的学生基本齐了,除开在昨晚上就被余罪后人‘杀死’。
他们剑修1班全部成员,共50人,现在就剩38个,昨天晚上,就被淘汰12个人。
这不得不引起重视,最让人憋屈的是,对方身披血色斗篷,好似刀枪不入,直接没辙。
“杨封,可把你们盼来了,这两位是?”
“我叫陆通,是我大哥的兄弟。”
“我叫邓鸿滕,是杨封的好朋友。”
见对方如此热情,两人也做简单的自我介绍。
“杨封,我从多方渠道打听得知,你和咱们班上的顾芊芊,并列第一次考核的第一,这次咱们就比比,谁能斩杀血斗篷。”
项皓,向杨封投来挑衅的目光。
“老项,你少说两句,我们把大家聚集起来,是一起想对策的,不是为了了结私人恩怨。”
萧温宇生怕杨封和项皓两人大打出手。
“温宇,我只是和杨兄弟开个玩笑,昨晚上的血斗篷,你们想必也见识到了,我经过多方面打听,得知这群血斗篷是荒城的土著居民,体内流淌着某种自上古时期就流传下来的神秘血脉,
每到血月升起,他们便会吟诵古老的咒语,然后唤醒体内的神能,身上的血斗篷便会得到加持,从凡器提升至灵器,当然也只是坚硬程度堪比灵器,其他方面并没有变化。”
项皓将打听到的有关血斗篷的事,全都一五一十的告诉杨封等人。
因为那些人身披血色斗篷,所以被称之为‘血斗篷’。
“坚硬程度堪比灵器,难怪我的下品宝器砍上去,不起丝毫作用。”
“就是,我还以为那血斗篷是金刚不坏之身,没想到只是斗篷厉害。”
……
血斗篷的手段不少人见识过,甚至大多还和血斗篷交上手,不过迫于对方的斗篷坚硬程度堪比灵器,都只得无功而返,因为这个原因还折损不少人。
“大家静一静,我们剑修1班,本来有50人的,可是因为我们没听导员的话,一盘散沙,各自为战,导致仅一夜,便被淘汰12人,剩下的38人必须团结一心,走到最后。”
来荒城的,不仅是诛仙大学的新生,还有其他院校的,现在又出现血斗篷事件,不得不引起众人的警惕。
“话虽这样说,